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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62号(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的公告)
来源:海关总署
发布时间:2026-05-13 00:00
根据工作实际,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
2026年5月12日
上一条:
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63号(关于进口西班牙动物蛋白肥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)
下一条:
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61号(关于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有关事项的公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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