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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1号(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)
来源:海关总署
发布时间:2025-08-20 00:00
根据工作需要,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,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
2025年8月19日
附件
2025082212015597903.xls
上一条:
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04号(关于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(2025年修订)》的公告)
下一条:
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1号(关于发布《进口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检验规程》等64项行业标准的公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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